勞動合同不蓋章不簽字怎麼證明有效嗎?
一、勞動合同不蓋章不簽字怎麼證明有效嗎?
合同不一定有效但是勞動關係是有效的。在不同的情況下,合同的效力是不一樣的。
1、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由於其行爲被直接視爲該用人單位的行爲,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籤了字,即證明用人單位對此份勞動合同的認可與同意。即使用人單位沒有蓋章,該勞動合同也是生效的。
2、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不是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員,由於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單位對外爲某種行爲,因此他們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權的情況下,其簽字行爲才能約束公司,並使合同生效。但是他們是否獲得了公司的授權,員工很難知悉。
民法代理理論中的表見代理原則可以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根據表見代理原則,無代理權的人在代表被代理人爲一定行爲時,如果該行爲的相對人完全有理由信賴其有代理權,則該行爲有效,且對被代理人有約束力。
因此如果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人是公司的行政或人事部門的經理或本部門的經理或其他進階職員,員工就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們在簽字前得到過公司的授權。因此他們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比較可靠,一般情況下能夠使勞動合同有效。而其他一般職員,除非他們手中有公司的授權檔案,否則他們的簽字就十分不可靠,例如任何一個公司都不會把簽字權委託給一名清潔工,因此清潔工的簽字幾乎沒有可能使合同生效。
二、只簽字不蓋章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1、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爲可直接視爲該用人單位的行爲,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即可證明該勞動合同有效。
2、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的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
根據《民法典》關於代理以及關於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前得到過用人單位授權,他們的言行可以視爲單位真實意思的表達。
因此,一般情況下,他們簽字的勞動合同應認定有效。
3、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蓋了公章就等於該組織已承認這個合同。
一個合同只要經歷了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最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那麼這個合同就算生效,如果勞動合同既沒有蓋章也沒有簽字,那麼這個合同本身就算是無效合同,但是合同雖然不生效,不代表雙方的事實勞動關係不存在,而只要雙方的事實勞動關係存在,那麼就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
法人變更能否要變更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法人變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也可以不變更,公司法人變更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合同雙方都應該根據勞動合同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勞動者依然可以根據此合同要求用人...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1.雙方協商一致;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4.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
大病超2年企業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醫療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勞動者大病超過2年,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企業改名換姓影響勞動合同效力嗎
律師解析:企業改名換姓並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1、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2、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