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結束最多賠償幾個月?
一、解除勞動合同結束最多賠償幾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者如何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是平時留心,掌握有效證據。有效證據無疑是維權的關鍵之一,勞動者應注意收集和妥善留存用人單位的有關資訊、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有關勞動關係的證據、被用人單位侵權的證據和材料,例如:用人單位準確的名稱和地址、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據、勞動合同、施工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單位拖欠工資的欠條等。一旦進行維權,可以迅速的確定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事實。
二是理智維權,瞭解維權途徑。面對侵權行爲,勞動者應該保持理性和冷靜,透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問題。假如採用非法或暴力等不良方式來維權,到頭來只能事與願違,讓維權變得更加困難,是極不可取的。
勞動者在職業中介機構被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出現工傷情況的,要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遇到一些複雜的官司,對法律問題搞不懂的時候,可以到當地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尋求幫助。
三是及時反映,把握維權時機。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申請勞動監察維權的時效期間爲二年,從違法、違規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
因此,勞動者需要在符合勞動法的規定下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若是勞動者屬於過錯方是無法獲得用人單位的經濟賠償金的。勞動者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學會透過法律知識來了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及用法律知識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也應當建立友好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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