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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一定要交辭職信嗎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一定要交辭職信嗎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一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是不需要辭職信的,辭職信是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給予用人單位書面形式的通知的,“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而辭職信是發生於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情形,不出現於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