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訂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係
現實生活中經常會有一些用人單位鋌而走險,爲了減少企業的人工成本,不顧法律的明文規定,不按規定與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往往難以確定雙方的勞動關係,進而導致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維護,這也對勞動關係的穩定與和諧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今天就來了解一下不簽訂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係。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證明勞動關係的補充:
1、單位開的證明。通常在牽涉到工傷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或者其他需要單位開具相應的證明時,勞動者應當多留個心眼,保留相應的證據,以備今後在勞動爭議糾紛過程中確認勞動關係。
2、針對單位負責人或法人代表的錄音錄像。一般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產生矛盾時,勞動者會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如果在溝通的過程中能夠將相關的談話內容錄音錄像,也可以作爲印證相關事實的一種依據。但特別注意,在錄音錄像時不能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
3、白條。白條就是通常所說的工資欠條。僱主、用人單位雖然確認欠工資等情況,但是就是不還。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不妨讓僱主、用人單位在工資欠條上面寫明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工資等關鍵內容,這樣在以後的維權過程中也可以作爲相應的依據。
4、工作過的相關依據。在生產過程中,應當會產生工作憑證或依據,譬如送貨單、報表、銷售憑證等等。這些工作憑證或依據一般都是勞動者能夠直接接觸到的,並且能夠間接反映勞動者工作情況。
勞動合同是能夠直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怎樣確定勞動關係確實是個麻煩問題,但也不是不能解決。大家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一定要按照上述證明方法在平時的工作中多留個心眼,多保留能夠證明自己在公司就職的證據,必要的時候可用於證明自己與公司的勞動關係確實存在。
-
公司換了法人代表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公司換了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因爲勞動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按照規定合同雙方需繼續履行合同,一旦有一方違約,那麼另一方可要求賠償。但是在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公司在換了法人代表之後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
-
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透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2.如用人單位有爲...
-
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者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及時補訂,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