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調崗降薪
什麼是調崗降薪呢?調崗降薪在法律中是怎麼規定的呢?勞動者要怎麼應對用人單位的調崗降薪呢?本站小編整理了一篇文章將爲您詳細介紹調崗降薪的法律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什麼是調崗降薪
調崗降薪實際上就是對勞動合同的變更,《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依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若想就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必備條款進行變更,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在沒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擅自調崗降薪的行爲屬於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條款,不符合變更勞動合同的法律要件,因而不發生法律效力。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公司經營不景氣的時候,爲了降低成本,需要裁員。但是,公司在考慮裁員的成本,往往會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降低勞動者的工資,迫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從而規避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工作中勞動者要怎麼應對調崗降薪呢?
(1)勞動者首先可與人資部門溝通,瞭解此次調崗降薪的具體原因,應該看到這次是否符合當時簽訂的合同,是否有違背的地方,比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薪資等等,企業應該的流程,應該會提前通知員工,這樣也可以做好現在工作的交接,到新的崗位工作。最終確定用人單位是不是有違法行爲存在。
(2)如果用人單位系想透過調崗降薪的方式達到讓勞動者自動離職的目的,勞動者更應當謹慎。因工作崗位和勞動報酬發生變化,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協商不成,也不能單方辭職。
(3)如果用人單位在未予勞動者協商的情況下,單方作出調崗降薪決定,勞動者可以實名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在未經協商的情況下,單方作出調崗降薪違法勞動合同,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勞動監察部門查處單位違法行爲。
(4)勞動者也可以直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在這段時間,勞動者應當在單位繼續工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查明單位沒有與勞動者協商的情況下,一邊都會支援勞動者的請求,即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的單方調崗降薪行爲,勞動者需要理性應對,透過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使自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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