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克服入職前的焦慮?
被公司錄取後,在興奮的同時有人亦會產生焦慮的情緒,隨着上班時間的臨近,焦慮會愈發加重,這種入職前的焦慮多見於剛從大學畢業的大學生。因爲大學生剛從校園出來,沒有工作經驗,基本處於一張白紙的狀態,下面小編將爲大家尤其是新入職的大學生介紹一下遇到這種情況應如何應對。
對於初入職場的新人而言,僅憑出色的專業知識並不一定能勝任工作。工作需要人有激情,有良好的心理狀態,因此,對於他們而言首要之舉便是如何調整心理面對全新的環境。
從大學校園步入職場,畢業生會有種種的不適,他們心理緊張,害怕工作,這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是患了“上班恐懼症”。
患“上班恐懼症”的具體表現是:對上班或工作情境感到畏懼,而且越臨近上班時間,這種畏懼情緒越強烈,心理緊張程度越高。出現這樣症狀的人,多是性格比較內向、平時與社會接觸較少、心理素質存在缺陷、在人際交往上存在一定問題的人。
如何克服入職前的焦慮,早日走上正常的工作生活呢?
一、調整認知
每個人都不可能老是停留在學生時代,最終都要工作,每天憂心忡忡,無法改變任何事情。與其消極痛苦,不如積極適應。
二、學習與人交往
體會交往的樂趣。交往既不可怕,又可學習。同時不要把注意力都放在對上班的擔憂上,想像一下上班後,可能獲得的成功和喜悅,幫助自己克服恐懼。
三、放鬆
放鬆訓練在很多書上都有介紹,可以自己學習訓練。
四、求助
通常自己是無法克服恐懼的,總是試圖迴避。所以不要放棄自己的最後一個權利,求助專業人士,比如職業指導專家,心理諮詢師等,他們會從職業的角度出發,給你科學的指導。而且你不用擔心,他們絕對會理解和尊重你。
五、入職前做好心理和角色轉變
就像演員在舞臺上扮演不同的角色一樣,人處在不同的社會地位,從事不同的社會職業(或中心任務)都要有相應的個人行爲模式,即扮演不同的社會角色。因此,社會角色就是個人在社會關係體系中處於特定的社會地位、並符合社會要求的一套個人行爲模式。
心理學上的角色轉換理論認爲,在新舊角色的轉換過程中,無論是由上級到下級、由領導到子女、由學生到老師、由主人到客人還是由學生到職員,都必然伴隨着新舊角色的衝突和強烈心理不適。
角色衝突是普遍存在的。但可以透過角色協調使得角色衝突儘可能地降至最低限度。協調新舊角色衝突的有效方法是角色學習,即透過觀念培養和技能訓練,以提高角色扮演能力,使角色得以成功轉換。對於廣大即將步入社會的大學生來說,實習就是一個很有效的手段。所謂實習,是指實地學習或在實踐中學習。它不同於“勤工儉學”,它的直接目的不是獲得報酬,而是大、中專院校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學生步入職場的一個必要的過渡階段。
實習可以爲同學們提供瞭解和熟悉工作實際的機會。只有在實際工作中,他們纔可以知道工作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自己更適合做什麼、哪些知識是有用的、對自己的知識結構做哪些補充和調整、如何處理工作中的人際關係等等,這將有助於他們更全面地認識自己和了解職業,並據此科學地設計自己的職業生涯。
還有,實習是學生從課堂走向社會的第一步。藉助實習,學生可以初步完成從理想到現實的心理轉換和從學生到職員的角色轉換。順利的心理轉換可以減輕學生初入職場將要經歷的現實衝擊,完整的角色轉換能爲他們將來儘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打下良好的基礎。
當然,實習只是一個手段,對廣大應屆畢業生來說,更重要的是進行心理調整,在工作中儘快認同自己的角色轉換。
入職前的焦慮對於剛剛進入社會職場的大學生而言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也不必過於恐慌,一味地懷疑自己。要正確地看待這件事情,積極調整自己的認知,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做到胸有成竹,也可以提前做一些實習或者兼職,學習與人交往和體驗角色的轉換來豐富自己的經驗。
-
廳級幹部坐牢要幹活嗎?
律師解析:廳級幹部坐牢是需要幹活的。我國監獄法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爲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
-
解僱員工怎樣賠償
律師解析:被公司解僱的賠償:1、公司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勸退員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單方面辭退員工的,公司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支付雙倍賠償金;3、因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
記賬憑證上的工資條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要確定勞動關係,主要還是要看雙方是否存在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合同期限已滿,但是有發放工資的記錄等能證明自己在單位工作過的,就認定有勞動關係。法律規定,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時候,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
-
合同期內怎麼約定競業限制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來約定競業限制協議或者條款,雙方可以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違約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