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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安徽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安徽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1、受害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個人申請(寫明事故經過和所受傷害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現場證人及用人單位對傷害事故是如何處理的,是否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事故結案情況)。

2、二人以上證人證言、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事發第一現場證人的所見所聞);

3、受傷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押金條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4、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個人申請應提供用人單位情況:(1)、用人單位全程,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2)、工商註冊機關名稱;(3)、法人代表姓名,聯繫方式;

5、受傷害人的初診病歷、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受傷害人委託他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全部報送認定材料須爲A4紙,有複印件的須提供原件由勞動部門進行審覈;

8、提交上述材料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工傷認定。

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程序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認定爲工傷,但職工本人因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等情形除外。然而,目前在辦理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案件中,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關於“職工因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外延是否包含無證駕駛等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爲,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爭議和分歧較大,往往造成同樣情況,出現不同的認定和處理結論,影響了當事人權益的實現,也影響了法律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後都是屬於工傷情況,在發生了工傷後用人單位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當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了交通事故也是屬於工傷情況,當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了用人單位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後,也是需要在受理的十五天內做出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