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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州市高溫補貼是怎樣的?

隨着夏季到來,各地氣溫節節攀升,不少工作環境變得炎熱難耐,不過好消息就是隨氣溫升高各地的高溫津貼發放通知也都下來了,那麼廣州市高溫補貼標準和施行情況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資料,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2021年廣州市高溫補貼是怎樣的?

2017年廣州市高溫補貼政策

依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勞動者從事露天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一、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2007年廣東省頒佈的《關於公佈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規定,在室內工作但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溫津貼爲100元/月。

依據此前省人力資源部門出臺的《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日前出臺的《關於公佈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針對津貼發放額度做出明確規定,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溫津貼,對於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人員,發放標準爲每人每天6.9元。新政策意味着無論室內還是室外的工作者,高溫津貼的補貼標準均爲150元/月。

同時,《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二、走訪:高溫津貼多發給戶外工人

爲了解我市企業落實新政策的力度,日前記者走訪了多家企業。東莞市邦澤電子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其企業已經按照相關規定連續5年向符合條件的崗位員工發放高溫津貼,但只侷限於從事戶外工作的工人。

富加宜連接器(東莞)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一王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公司於去年開始對從事戶外工作的崗位工人發放高溫津貼,該公司有約1700名員工,但領到高溫津貼的僅有不到10個崗位的員工。原因是“我們的工作人員大多數在室內車間,由於安裝了空調,室內的溫度一般都能控制在30℃以下。”記者在該企業走訪時發現,絕大多數員工在室內工作。

記者又來到一家建築工地,據工地負責人介紹,施工單位每天都會爲工人提供涼茶,如果遇上高於35℃的情況則會考慮停工。有建築工人向記者表示,自己每個月能拿到150元的高溫津貼。

三、處罰:不發高溫津貼企業最高罰一萬

市人力資源部門表示,企業員工如果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有收到高溫津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者撥打12333投訴。

《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以上就是有關於廣州市高溫補貼的內容,高溫補貼是發放給戶外工作環境溫度高於33℃的戶外工作人員的,符合條件而沒有拿到高溫補貼或者拿到的高溫補貼與政策不相符的人們是可以透過合法途徑投訴維權的,這裏也提醒大家,氣溫炎熱要注意防暑,氣溫高於40℃時應該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標籤:補貼 廣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