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終止支付違約金嗎?
一、物業合同終止支付違約金嗎?
1、物業合同終止不一定需要支付違約金,具體是否需要支付,可以結合導致合同終止的原因來確定。如果是一方違約,導致雙方協商終止合同關係,那麼違約的一方就有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對於法定情形出現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終止的合同關係,則一般並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如果需要支付違約金,協商違約金數額時需要遵守的規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終止的具體情形包括: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終止;
6、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三、合同終止的分類
合同終止可以分爲以下三類:
1、債權合同終止與物權合同終止。根據合同本身的性質,將合同合同終止分爲債權合同終止與物權合同終止。
2、法定終止和約定終止。根據合同終止的產生方式,將合同合同終止分爲法定終止和約定終止。
3、任意終止和非任意終止。將法定終止進行細分,根據終止是否需要條件,分爲任意終止和非任意終止。
正常情形下,不管簽署的是什麼類型的合同,都不能保證合同永久有效,也即合同總有終止的時候,具體來說,合同目的實現可能會導致合同終止、合同一方違約或者是法定情形出現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也有可能會導致合同終止。不同的終止情形,合同當事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一般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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