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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罪侵權怎麼處理的?

假冒註冊商標罪侵權怎麼處理的?

一、假冒註冊商標罪侵權怎麼處理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假冒註冊商標其實就是商標侵權的一種,涉及假冒商標的一般都是假冒註冊商標罪。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爲。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成爲本罪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爲人達到了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爲,即可構成犯罪。就單位而言,單位實施了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爲,構成犯罪的,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商標侵權歸哪個法院管?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機構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採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爲的行爲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製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爲人。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爲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爲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爲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假冒註冊商標罪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商標侵權行爲既可以爲侵權行爲發生地的法院管轄,也可以歸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還可以對侵權產品儲藏地的法院管轄,商標侵權行爲屬於民事行爲,適用民事案件的處理規定,行爲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