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解除租房合同違約金的標準是什麼?
一、單方面解除租房合同違約金的標準是什麼?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房東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等。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租賃合同解除不退押金如何處理
首先,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採取的方式當然是協商。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爲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爲事實。爲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資訊保留下來,作爲證據支援主張。
在現實生活中租賃房屋的時候,爲了保障租賃雙方的利益,一般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是不能隨意解除合同的,如果是房東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的,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如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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