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的情形有哪些?
隨着經濟和城市化的發展,房屋買賣租賃的情況在現實生活中是非常多的。房屋租賃也是很多朋友都會選擇的一種方式,那麼大家知道房屋轉租的情形有哪些嗎?轉租合同無效的情況又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介紹一下吧。
房屋轉租有哪些情形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爲,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爲房屋轉租。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轉租合同無效的情況
(一)違章建築的轉租。法律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此時轉租合同由於基礎法律關係的喪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據。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二)超過建築物使用期的轉租合同。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築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建築物的使用期與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相關,一般是70年,超過部分由於建設用地使用權要收回或者繼續繳納使用費,房屋轉租合同無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交付租金是承租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房屋轉租合同也會因此而無效。
由此可見,商鋪的使用者在簽訂轉租合同時,應查明原商鋪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賃合同的有效期限內簽訂轉租合同。如果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屬於無效,作爲次承租人的商鋪使用者的權利將得不到保障。不過,如果因爲轉租人的原因導致次承租人的租賃權受到損害的,次承租人可以根據轉租合同的約定,要求轉租人賠償損失。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房屋轉租的情形有哪些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一定的幫助。房屋的轉租租賃也要合法的進行,因爲房屋轉租出現的糾紛也很多。如有遇到此類糾紛的,可以到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爲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服務。
-
租房合同上有塗改有效嗎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上的塗改屬於雙方合意有效,未經雙方對塗改部分簽字蓋章塗改內容不發生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租房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約定的義務,非經協商一致不得擅自塗改變更解除合同,不得隨意增設額外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
-
場地租賃合同糾紛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所欠租金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一般應予支援,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日萬分之四)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
-
押二付一退房時怎麼算
律師解析: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爲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
-
一直不交房多久可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一直不交房多久可以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先催告交納,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