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鑑定等級分類是什麼?
我們經常會聽到“危房”這一概念,這一概念是從房屋質量鑑定等級的結果來說的。房屋質量鑑定等級根據鑑定結果是有分類的,如果鑑定出來的結果是房屋已經達到危房的等級,這時房子已經不能繼續住下去了,房屋質量鑑定還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房屋質量鑑定等級分類
由國家建設部出具《危險房屋鑑定標準》明確規定,危險房屋是指房屋主體結構已嚴重損壞,或重要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從房屋地基基礎、主體承重結構、圍護結構的危險程度,結合環境影響以及發展趨勢,經安全性鑑定和評估,可將房屋評定爲A、B、C、D四個等級,其中C、D級就是通常說的危房。如果是危房的話就可能會設定房屋加固或者房屋翻建,甚至拆除。
那麼今天我就將《危險房屋鑑定標準》裏的等級劃分給大家詳細列出來,供大家參考:
A級: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無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於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D級: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一般應整體拆除。
簡單的說,A/B級房屋是可以居住和使用的,C/D級就屬於“危房”,C級需要整改、整治再居住使用,D級基本上就應該整棟拆除。
二、房屋質量鑑定要找什麼機構
房屋質量鑑定一定要找專業的房屋鑑定機構,建議諮詢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房屋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透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等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傾斜、承重結構變形等,一般難以透過修復辦法解決,因此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但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非常複雜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房屋質量鑑定的結果決定了房屋質量的等級劃分,房屋質量鑑定等級分類主要分爲四類:A類、B類、C類和D類。其中,AB類是可以居住和使用的,C類房屋需要整修,D類房屋是應該拆除的。在進行房屋質量鑑定時,要找專業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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