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解釋是怎樣的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解釋是怎樣的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我國物權法專章規定的不動產所有權一種形態。所謂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指的是權利人即業主對於一棟建築物中自己專有部分的單獨所有權、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以及因共有關係而產生的管理權的結合。
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特點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將建築物的特定部分作爲所有權的標的,嚴格而言,與物權客體須爲獨立物,以及一物一權主義原則不相符合。但是依社會觀念,一建築物區分爲若干部分,各有該部分的所有權,應爲常有之事,而且這樣也不妨礙物權的公示,無害於交易安全。基於物權客體的獨立性原則,區分所有的專有部分,須具備一定條件,纔可以在作爲建築物區分所有中專有權的客體。這些條件如下:
(1)須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即被區分的部分在建築物的構造上,可以加以區分並與建築物的其它部分隔離。
(2)須具有使用上的獨立性,即被區分的各部分,可以爲居住、工作或其他目的而使用。其主要界定標準,應爲該區分的部分有無獨立的出入門戶。
(3)能夠登記成爲特定業主所有權的客體。
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內容
《物權法》規定[2]的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與有些國家規定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同一概念,加上“業主的”三個字,是因爲“業主”、“物業”的含義已經爲人們所熟悉,爲了便於人們理解,故將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前加了“業主的”三個字。爲了敘述方便,以下稱建築物區分所有權。需要注意的是,《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解釋》對業主進行了擴大解釋,即基於與建設單位之間的商品房買賣民事法律行爲,已經合法佔有建築物專有部分,但尚未依法辦理所有權登記的人,可以認定爲業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綜上所述,這個概念主要涉及到了大部分業主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制定相關的規定來解決針對性的問題,雖然還不是很明確,但是在實際中還是有一定的作用,也有效的避免了一位內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產生的糾紛。
-
共有的房產一方可以賣嗎
一、共有的房產一方可以賣嗎1、單方不可以賣共有的房產。如果房產是共有的,其中一個共有人想出賣房產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則共有人有權申請買賣行爲無效或者要求擅自出賣房產的共有人賠償損失。2、處分共有的不動產...
-
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
一、買房被欺騙定金能退嗎?1、房屋認購協議存在欺騙行爲定金可以退。如果賣家存在欺騙行爲,房屋認購協議是不生效的。可以與賣家協商退還定金,協商不成的可以走法律程序。房屋認購協議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
-
房產證上怎麼加老婆名字
一、房產證上怎麼加老婆名字1、準備證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然後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託他人辦理。2、繳納費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
-
要求開發商退房有哪些情形
一、要求開發商退房有哪些情形1、開發商在售樓時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起訴前也沒有補上預售許可證的;2、開發商一房二賣,房屋被他人獲得的;3、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覈驗確屬不合格的;4、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