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怎麼加老婆名字
一、房產證上怎麼加老婆名字
1、準備證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然後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2、繳納費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不過因爲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不過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和製圖費25元,而且要備好現金。
3、領新房產證: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後,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後,不過節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
4、注意事項:房產證辦理費用不同,也要分爲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有房無貸,那麼在加名字所需費用就是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第二種:有房有貸,那麼就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第三種: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爲那將視爲房屋買賣,那麼要交的費用就要另當別論了。
二、房產證加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產權證加上他人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爲共同財產;也就是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後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爲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爲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透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房產證在後期也是可以添加名字的,如果需要添加名字,需要去有關部門進行申請添加名字以後再領取新的房產證。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在婚後的房產證上添加上配偶的名字以後,可以視爲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做了約定,可以認定爲共同財產,但分配的時候並不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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