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算不算工資的一部分?
一、獎金算不算工資的一部分?
算的,獎金應當是工資的一部分勞動報酬。獎金是指對勞動者提供的超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實現按勞分配的一種補充形式。獎金大體上可分爲兩類:一類是由於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直接增加了社會財富 (例如增產、節約等) 而給予的獎勵;另一類是由於勞動者提供超額勞動,爲增加社會財富創造了條件(例如技術革新等) 而給予的獎勵。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係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公司發放工資的形式有哪些?
1、透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
2、以現金方式直接發放到員工手中。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種形式。
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週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
(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三、老闆拖欠工資找誰處理?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的獎金算是工資的一部分,工資包括加班工資,計件工資,獎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單位需要按月給員工發放工資,如果存在單位不足額支付工資或者不發放工資的情形,員工可以去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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