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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經濟仲裁不付可以開庭嗎?

申請經濟仲裁不付可以開庭嗎?

一、申請經濟仲裁不付錢可以開庭嗎?

不可以,經濟仲裁是需要收費的,最低的仲裁費是20元,具體經濟糾紛發生之後,仲裁需要支付的費用,需要結合爭議標的具體的金額來確定,這與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的規定是一樣的,若是不支付仲裁費,那麼仲裁請求可能並不會被受理。

經濟仲裁收費標準是按照標的收費的。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財政部頒佈的《關於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鑑證費收費標準及其使用範圍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準收取:

(一)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20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二)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的經濟仲裁費用;

(三)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二、如何申請經濟仲裁?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經濟糾紛發生之後,若是確定可以選擇仲裁的方式來處理的,首先需要確定仲裁的費用具體是多少,並且需要收集相關的材料,在提出仲裁請求的同時,將這些可以證明事實的材料一起提交給仲裁機關,然後等着被通知開庭審理就可以了。

標籤:不付 開庭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