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在三个月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试用期在三个月劳动合同合法吗
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是合法的。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必须在6个月以内,所以3个月的协议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考虑劳动合同的期限,两年以上只能约定三个月。其次,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并应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是由双方协商之后确定的。
-
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律师解答: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律师解析: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雇佣关系属于民事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所以不受其调整。...
-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吗
律师解析:就业协议书指的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三方。就业协议书一般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
-
劳务派遣员工应该订立合同吗
律师解析:劳务派遣应该订立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该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依法载明派遣的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的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法律依据:《中...
-
女职工怀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析:女职工怀孕,若没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属于违法辞退的,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