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为您推荐】兰山区律师 贞丰县律师 象山县律师 吴江市律师 金堂县律师 船山区律师 阳东县律师
继承人除了继承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还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消极财产。遗产债务就是遗产中的消极财产。那么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要偿还遗产债务,那遗产债务应该如何偿还呢?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债务范围具体包括了哪些
遗产债务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和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成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如杀人犯被处决后,还应用他的财产淸偿受害人的亲属所要求的民事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生前因是无因管理的受益人,而对管理人所承担的补偿其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由被继承人负担的偾务,如个人合伙或合伙企业的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遗产债务需怎样偿还
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即使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但却用于家庭全体成员共同生活需要。这应划在家庭共同债务之内,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偿还。继承人为殡葬被继承人而欠下的债务也应列入继承人的债务之内,因为继承人有义务为其殡葬。
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贯彻我国养老育幼原则的具体体现。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按照这一规定,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一定要继承债务,并进行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就可以不用偿还遗产债务。遗产债务的偿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如果遗产无法清偿债务,继承人也不需要自掏腰包还剩余的债务。在遗产债务偿还中,经常会因为偿还方式等产生纠纷,此时建议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能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解析: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
-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析: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
-
代位继承能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吗?
律师解析:代位继承不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
-
第一顺序继承人谁优先?
律师解析: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的,没有谁优先的说法,都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同时参与分配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