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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收房有违约金合理吗?

一、合同规定收房有违约金合理吗

合同规定收房有违约金合理吗?

合同中规定的收房违约金是合理的。若当事人收到开发商的收楼通知书后一直未去办理收楼,不会产生违约金。但如果过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后再去办理收楼,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合同约定交付期后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违约金的分类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在房屋竣工之后,分开发商一般会将收房的日期以及期限告知买房的人,当事人应该尽快的办理收房手续,避免出现违约的情况而被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要注意违约金不宜过高,过高的违约金可以要求法院予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