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方违约承租方可以申请违约金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方违约承租方可以申请违约金吗?
是可以的;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依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买卖不破租赁在哪些领域限制适用?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
(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司法解释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虽然对于承租人享有的承租权,古今立法者的态度经过了从“买卖击破租赁”到 “买卖击不破租赁”的变迁,逐步体现出一种租赁权物权化的趋势,但是,法律对租赁权效力的特殊规定只是强化了债权的效力,从而达到对租赁人权利保护的目的,但租赁权的性质不因此而改变。在将房屋抵押后再出租的情况下,仍然适用 “先物权优于后债权
3、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在,那么出租人就不可以违反其中的条约,只要一旦有违约那么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合同签订了之后双方就不能违约,违约就会承担整个事件的全部责任,这也是为了让违约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
房屋建筑面积有误差的如何处理?
购房的面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有建筑的面积,可是因为在实际中的各种原因造成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中写明的面积存在差异,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如果户主发现存在误差,及时的找开发商解决就好了。如果户主遇到面积差异的问题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去解决这一问题:如...
-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在买卖双方签购买房屋的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买卖房屋的交易可以完满推进,大多数都会在合约中约定好关于过迟支付买房屋的钱的违约金。要是你在约定的期限到之前还没有按时去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卖房子的人就会按照合约中的约定要求你支付超过期限交付购买房...
-
买房房贷办不下来能否算违约
律师解答:视情况而定。律师解析:视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对方不履行,算违约,如果双方未签订了合同,对方不履行,不算违约。2、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
房屋定金合同如何解约
律师解析:房屋定金合同解约可以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约定解除要求在签订房屋定金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否则不能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