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癌術後拔管裂開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根據我國的醫療衞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如果在一起醫療活動中,醫生的治療行為經過我國正規的醫學會的鑑定,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醫療事故的話,那麼對於受害人的賠償就應該適用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具體的賠償標準,其中主要的賠償數額具體確定。
-
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誰?
一、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誰?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醫療機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
發生醫療事故醫生應如何處理
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
-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管轄權怎麼確定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管轄權怎麼確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對公民提起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訴訟,由被告住...
-
醫療責任保險賠償怎麼申請
律師解析:醫療責任保險賠償申請流程如下:被保險人遭遇醫療事故後,可向保險機構提出索賠申請,保險機構有權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調查、處理,保險公司對每位患者的賠償金額以患者或其近親屬與被保險人及保險公司協商確定的金額或經法院、仲裁機構或衞生行政部門依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