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措施在什麼情形下適用
醫療事故責任1.7W
律師解析:緊急醫療措施在不能及時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情形下適用。醫務人員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應當取得患者同意。在緊急情況下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法律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三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臨牀試驗等存在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後果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在患者處於昏迷等無法自主作出決定的狀態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説明等情形下,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説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緊急情況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臨牀試驗等存在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後果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在患者處於昏迷等無法自主作出決定的狀態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説明等情形下,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説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緊急情況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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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麼賠償是合法的?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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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的犯罪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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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醫療事故如何對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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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等民事責任爭議怎麼處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出現醫療事故爭議之後,患者(包括其家屬,下同)可要求醫院內部進行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