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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固定的嗎?

一、一般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固定的嗎?

一般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固定的嗎?

一般醫療過錯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需要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後果,以及患者的傷殘等級進行不同的賠償。賠償的項目包括造成病人人身損傷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費用。醫患之間可以協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醫療過錯是指醫療行為人違反法律、道德的主觀狀態。

二、醫療過錯的處理流程

1.一旦發生醫療過錯,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衞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過錯是由於院方的醫護人員主觀性的失誤導致的治療失敗等結果,直接受害人就是接受治療的患者。一般來説,賠償的金額以及項目並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鑑定機構給出的傷殘等級鑑定報告來進行鍼對性的賠償,雙方也可以進行協商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