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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過失找什麼部門?

一、發生醫療過失找什麼部門?

發生醫療過失找什麼部門?

發生醫療過失找上級醫療疆方面的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推定的醫療過錯規定是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二、醫療機構有過錯推定責任實施目的是什麼?

此處的所謂“過錯推定”,是指在醫療活動中患者有損害,但無直接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的過錯責任時,醫療機構只要存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就應當承擔醫療過錯責任的一種法律規定。

為什麼在已經明確規定醫方過錯歸責原則及相關義務之後,還要設立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呢。這是因為,醫療是一種技術性專業性強的技能,患者一方在醫患糾紛的舉證方面處於弱勢,客觀上形成了雙方實際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稱性,所以需要在法律規定方面做一定的調整,於是就出現了關於對醫療機構的過錯推定的規定。

條文所列出了三種過錯推定情形:第一種是由於醫療機構直接違反了相關診療規定而做推定其有過錯,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存在患者受到損害的事實,醫療機構又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的行為,即可推定其存在過錯,這種情形下的推定過錯主要依據較為直觀的表面證據進行;

第二種與第三種推定過錯的情形,是因為醫療機構實施了主觀惡意行為而推定過錯的。如果在有患者損害事實發生的前提下,再加上醫療機構又有“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的行為,就依法推定其有過錯,醫療機構就應承當責任。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發生了醫療過失行為,那麼是可以提出對於醫療機構的鑑定或過錯程度來進行鑑定,當然了,也是可以在訴訟過程當中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此進行鑑定的,最終可以確定賠償問題。目前我們國家法律對於醫療過錯行為也是有推定的規定的。

標籤:部門 過失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