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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找什麼部門投訴

醫療糾紛找什麼部門投訴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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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師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