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主要責任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主要責任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主要責任的判定可以從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方面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主要解決提交鑑定的醫療事故爭議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若是醫療事故,是哪一級中的哪一等醫療事故,為醫療衞行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提供科學的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具體解決以下問題:
1、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2、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3、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專家鑑定組在判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時,應當縱使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多數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4、醫療事故等級;
5、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
二、醫療事故如何賠償
(一)賠償標準依據
醫療人身侵權損害的賠償標準有兩種:
1、醫療事故條例規定的賠償標準,但此規定只適用於構成醫療事故的醫患糾紛;
2、醫療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權損害賠償案件。
(二)賠償範圍
具體賠償範圍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此外,受害者還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 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 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 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 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 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 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法律、行政法規對精神損害賠償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5、對於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和醫療費用不足、被撫養人生活費確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後,在發生醫療事故後,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由人民法院利用專業的技術手法對醫療事故責任的認定進行評級,然後人民法院參考評級標準進行判決醫療機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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