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處理醫療事故要哪些證據
一、一般處理醫療事故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醫療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包括户口卡、當地派出所證明等)。
二)證明雙主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門診、住院病歷、醫療費發票等。
三)證明損害的事實發生的證據
1、醫生診斷證明或傷殘證明或死亡證明書;
2、醫學會或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報告或相關的醫學文獻資料、醫療專家意見。
二、處理醫療事故的方式有哪些?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2、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經醫療單位和病員及其家屬通過自行協商,對醫療事故的確認(即定性)和處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由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之後,由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3、訴訟解決。
三、醫療事故侵權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
第四條 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有關法律對侵權訴訟的舉證責任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醫療事故中的患者來講,舉證責任倒置並不代表患者不需要準備任何材料,而患者在醫療事故中也應該主動收集證據,比如到醫療機構查看並複印病歷資料,要求醫療機構賠償的,也應該通過證據證明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
-
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一、對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責任鑑定書之日起...
-
醫療事故責任人處理辦法是怎樣的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以及具有《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
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
一、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醫療事故刑事責任主要是醫護人員利用自己的職務在醫療事故發生後企圖銷燬或者偽造醫療事故的資料,對此,《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刑法》都對其有判定標準。《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這樣的規定:第五十三條衞...
-
醫療致人死亡屬於幾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共分分四個級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