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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家屬要求轉院要怎麼做?

交通事故家屬要求轉院要怎麼做?

一、交通事故家屬要求轉院要怎麼做

道路交通事故原則上應在事發接受醫院治療。如果該醫院發現沒有相應條件診治,可以轉院治療。原則上也是就近轉專科醫院或更上一級醫院。但這是由醫院決定而不是由家屬要求可以決定的。如果發現家屬通過非正常手段實現了轉院,肇事方可以拒賠,由家屬起訴到法院裁定。

二、交通事故住院費用由誰先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由此可以看出,如果發生醫療費糾紛:首先是醫療機構要先搶救,其次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1萬元),也可以協商由對方先行墊付,當然己方也可以墊付,最後憑醫院發票要求賠償,如果對方墊付的,可以在以後賠償款中扣除,都沒有的,還可以申請救助基金。

首先是醫療機構要先搶救,其次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1萬元),也可以協商由對方先行墊付,當然己方也可以墊付,最後憑醫院發票要求賠償,如果對方墊付的,可以在以後賠償款中扣除,都沒有的,還可以申請救助基金。

如果是修車費用:一般由保險公司定損後,先進行維修,在提車時交納維修費用,如果在交織險範圍內,一般保險就會去結算,如果是超出交強險範圍的,超出部分按責任承擔出資。

發生了交通事故後受傷入院接受治療,家屬想要轉院需要和醫院協商,讓醫院出一份轉院證明,交警部門在這份證明上蓋過章之後就可以辦理轉院了。 住院的治療費用可以由交強險支付或當事人雙方協商後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