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民事訴訟醫療糾紛解決方式

民事訴訟醫療糾紛解決方式

民事訴訟醫療糾紛解決方式

醫療糾紛是由於患者或家屬對醫務人員或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不滿意,雙方發生矛盾,醫患雙方對診療結果及其原因的認定有分歧。而這時如果院方不能對這種分歧給病患方滿意的答覆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責任或經濟賠償時,就必須經過行政,甚至是訴訟手段才能解決。

據有關資料顯示,最近幾年,醫療糾紛事件呈上升趨勢,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樣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四處奔走。然而只有對醫療糾紛有明確的認識才能少走彎路,儘快解決醫療糾紛問題。天津金必達公司王律師告訴記者,按照醫護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無過失醫療糾紛可分兩類:

1、醫療過失糾紛。即指由於醫務人員在診療或護理工作中的過失而引起的糾紛。它又可分為醫療事故和非醫療事故。醫療事故是行政法規上的稱謂,需要經過醫學會予以鑑定。誤診當然會構成醫療事故。沒有被鑑定成醫療事故的,可以醫療人身損害為案由予以解決。

2、非醫療過失糾紛。

指患者到醫院就診,醫務人員不存在診療、護理過失,但由於院方其他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所引起的糾紛。如:患者到醫院就診,由於保潔人員清洗走廊未履行相應警示義務,造成患者摔傷等等。此屬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專業受理調解醫療糾紛

調解的生命力在於第三者的居間公正裁決和調和,調解中間人的公正和中立顯得至關重要,決定着糾紛的調解順利與否、成功與否。只有脱離了醫患雙方的關係和經濟利益的牽絆,才能真正實現調解人態度的公正與公平。在衞生行政機關調解之外發展民間組織的調解,可以擴大醫療糾紛當事人對調解組織的選擇範圍,有利於公正合理地解決醫療糾紛。

目前,醫療糾紛非訴訟解決,以其在糾紛解決過程中表現出來的特殊價值與優點逐步受到人們的重視和青睞,今已廣泛流行。醫療糾紛非訴訟解決有着其獨特的重要性和優勢:

1、能充分發揮作為中立調解人的專家在糾紛解決中的有效作用。

2、以協商而不是對抗的方式解決糾紛,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3、使醫患雙方有更多的機會和可能參與糾紛的解決。

4、有利於保守患者個人隱私和祕密。

5、當處理新的技術和社會問題時,在法律規範相對滯後的情況下,能夠提供一種適應社會和技術的發展變化的靈活的糾紛解決程序。

6、允許當事人根據自主和自律原則靈活、快速地解決糾紛。

7、經當事人理性協商和妥協,可能得到雙贏的結果。

如果遇到了民事訴訟醫療糾紛,可以按照以上的方式去解決,很多人遇到了這樣的糾紛,都不是很清楚應該怎麼解決, 反而弄巧成拙,所以可以參考一下以上的方式,但是還是要以實際為準,不過不管是什麼糾紛,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是最公平也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