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一、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根據中國的習慣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發生醫療糾紛後,可有三種解決方式:
1、醫患雙方協商解決;
2、衞生行政部門調解;
3、法院訴訟。
二、醫療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糾紛後,以下部分病歷(主觀病歷)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1、病程記錄,是指繼住院病歷(又稱為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後,對患者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性記錄,包括首次病程記錄、轉科或手術之後的病程記錄、交班、接班記錄、轉科記錄、階段小結、搶救記錄以及沒有單頁會診單的會診意見等,什麼叫非法行醫。往往是管牀的住院醫師書寫;
2、上級醫師查房記錄,也記錄在病程記錄中,包括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及主任醫師查房記錄,甚至還有醫院領導的查房記錄;
3、會診記錄,往往有專頁單獨記錄,即治療科室邀請本院或外院有關科室醫師進行會診的記錄,記載名稱不一,有的稱為會診記錄,有的稱為會診單,沒有專頁單獨記錄的會診意見即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4、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對確診困難或療效不確切病例討論的記錄,可以記載在病程記錄中,也可是專頁;
5、死亡病例討論記錄,是指在患者死亡一週內,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主持,對死亡病例進行討論、分析的記錄,有專頁單獨記錄。
在對醫療事故進行處理之前,當事人一定要清楚,此時有哪些解決方式是可供選擇的。這樣,結合了自己的實際情況,才能選擇一個比較好的方式來解決醫療糾紛。而上述介紹的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主要包括了三種,各位可以參考瞭解一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
-
民法典醫療事故訴訟時效期限一般為多久
律師解析: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
-
怎麼對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進行認定?
醫療事故的分級中其實與交通事故、工傷事故的分級是不同的,其中醫療事故主要分為了四級,並且每一級裏面還有具體的等級分類,而醫療事故造成死亡的情況也是算在了裏面的,屬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那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就是相比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要輕一些的,實踐中應該怎...
-
醫療事故糾紛的管轄權是怎麼規定的
醫療事故的糾紛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時,就會涉及管轄權的問題。那麼,醫療事故糾紛的管轄權是怎麼規定的?我們知道,我國民事訴訟對於管轄權有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區別。那麼,怎麼確定醫療事故糾紛的管轄呢?一、醫療事故訴訟的管轄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醫療糾...
-
醫院存在過錯的條件是什麼
醫院是指以向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糾紛中,醫院存在過錯的條件是什麼呢?請閲讀下面的內容瞭解。一、衡量醫院是否存在過錯的條件: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陳述病情,診斷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性資料是否完備,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