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調解的方式有哪些
合法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
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到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可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受理;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3、訴訟解決,指通過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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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醫療爭議如何處理
一、出現醫療爭議如何處理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即和解;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在我國,發生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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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醫美事故如何鑑定?
一、遇到醫美事故如何鑑定?1、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2、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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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確認醫療事故責任人
一、怎樣確認醫療事故責任人醫療事故的責任人的確定標準如下:1.因違反了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直接導致發生醫療事故的醫護人員是直接責任人。2.因其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的行為間接導致不良結果發生的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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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多長時間報備
一、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多長時間報備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要及時處理,如果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