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的預防與解決有什麼方法
醫患糾紛問題在當前社會非常常見,雖説醫患糾紛問題的處理機制當前已經非常成熟,但是解決問題方便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醫患糾紛出現的情況,我們要做的是如何去減少醫患糾紛問題,而不是盲目的解決問題,治標不治本。醫患糾紛的預防與解決有什麼方法呢?
醫療糾紛預防
防範就是先好做好自己份內的事,然後換位思考。 具體來説,醫療糾紛是由患者及醫務人員多方面願意產生的,作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也應該持有正常的心態,多做批評和自我批評。在醫療活動中要積極創造良好文化環境,為患者提供優美的就醫環境,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從社會客觀因素上儘量減少糾紛的發生;更應該從既往發生的醫療糾紛中汲取經驗教訓,積極改善自己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還應提高醫療質量避免醫療糾紛的產生,因此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醫務人員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是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個醫務工作者的起碼標準,所以醫院應該教育醫務人員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和“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以病人為中心”的優質服務活動,文明行醫,養成良好的服務態度,與病人建立親人般的醫患關係,擺脱“醫家至上,病家求治”的傳統觀念,在診療活動中尊重患者的意願,向患者履行告知義務,使患者及時瞭解有關診斷、治療、預後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對疾病診治的相應權利,減少由於病人對醫療行為不理解而引發的糾紛。醫療質量事關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醫療糾紛的發生與醫療質量的高低成正相關關係。要提高醫療質量、對醫療安全有保障、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就要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對影響醫療質量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地監控。醫院應該健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和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狠抓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三級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於未然,很抓“三基、三嚴”的培訓,才能確保醫療糾紛不發生或少發生。
醫療糾紛處理
第一、發生醫療糾紛後,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達成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進行醫學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
第三、如果不服協調,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跳過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案情,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做出依法判決。
如果能夠很好的預防問題出現的話,自然就不會用這些多餘的時間去解決這些問題,生活也不會受到這些問題的影響,當然如果真的存在相關問題的話可以選擇檢舉上訴,保護自身的利益自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還需瞭解,請繼續瀏覽下面的延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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