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相關法律包括哪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執業醫師法》
《護士管理辦法》
《醫院工作制度》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醫療事故爭議中屍檢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辦法(2002年8月2日起實施)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學科專業組名錄(試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衞生部關於對浙江省衞生廳在執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過程中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年3月8日)
衞生部關於如何認定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方責任的批覆(2004年6月25日)
衞生部關於醫療機構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應承擔的責任的批覆(2005年1月21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衞生部關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六十條有關問題的函》的答覆(2004年3月22日)
衞生部關於對執業助理醫師行醫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年4月7日)
衞生部關於取得醫師資格但未經執業註冊的人員開展醫師執業活動有關問題的批覆(2004年6月4日)
衞生部關於醫學生畢業後暫未取得醫師資格從事診療活動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年9月5日)
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就審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答記者問(2004年4月12日)
如果大家想要諮詢醫療糾紛的相關法律常識,就可以了從上文的醫療糾紛相關法律中進行篩選,裏面都詳細説明了醫療糾紛發生的各種情況,判定標準和賠償款項。瞭解全面而準確的法律常識,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的手段,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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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醫療糾紛的途徑,解決方法是什麼?
一、減少醫療糾紛途徑醫療機構應做到以下幾點:(一)醫療機構要加強門診醫療的透明度。加強醫護、患、媒體三方面的溝通,是增強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項診療收費標準,各科室專業技術情況,專家出門診的時間,檢查地點、時間、注意事項以及作息時間、聯繫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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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誤診會有過錯的判斷嗎
誤診是臨牀上比較普遍的一種現象。這種誤診現象屬於“廣義誤診”的範疇,而“狹義誤診”可定義為因醫方主觀上的過失而導致的誤診。醫方是否需要對誤診而導致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關鍵看醫方對誤診有無過失。對於無過失誤診,醫方無需對誤診所導致的損害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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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適用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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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怎麼投訴,相關的程序有哪些
一、接待醫療糾紛投訴的規定及處理程序1、當發生醫療糾紛時,科室必須保管好病案,不得丟失、塗改、外借。2、科主任對本科內出現的醫療糾紛負責,醫療糾紛出現後科主任首先負責接待投訴的病人或家屬,瞭解投訴內容,進行調查。能夠當時答覆者,給予準確的解釋。當時無法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