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好友代簽字可否向醫院索賠
在醫療服務合同法律關係中,法律要求對手術等特殊治療要告知患者並由其簽字同意。是對患者知情同意權的尊重的表現。簽字同意的通常表現形式是由患者本人親自簽字,在不宜向患者説明的情況下,由陪同患者就醫的患者的近親屬簽字。這樣的簽字説明患者是知情和同意了。要求醫院賠償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難以得到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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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中患者怎麼舉證
律師解析:我國的法律法規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採用了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一種是過錯責任原則,一種是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其舉證責任的承擔是不同的。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此為過錯責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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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解決流程
律師解析:醫療廢物解決流程:一、醫務人員按“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二、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但包裝物和容器應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三、醫務人員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包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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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醫療糾紛
律師解析:出現醫療糾紛雙方應當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或當地衞生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調解,也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有關部門會根據糾紛性質進行調查、取證、組織醫療事故專業委員會或法醫鑑定。一旦鑑定結果出來,就會依法公正判決。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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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