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程序
醫療事故是醫療機構的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因為過失等導致的事故,醫療事故還根據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區分為很多種。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後,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怎麼主張賠償了。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醫療事故賠償程序問題。
醫療事故賠償程序:
醫療事故可以分成兩類,即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前者是指醫務人員因玩忽職守,不遵守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為引起的事故,後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水平,經驗限制等技術過失所引起的事故。根據給病員直接造成損害的程度的不同,醫療事故又分為三級:一級醫療事故,結果造成病員死亡,其中完全因醫務人員過失的,屬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因病員病情嚴重,醫務人員過失等多種原因的,屬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二級醫療事故,結果是造成病員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結果是造成病員殘廢或者功能障礙的。目前,對診療護理工作中的下列情形,認定不屬於醫療事故:
(一)診療護理雖有過失,但未造成病員死亡、殘廢或功能障礙的;
(二)由於病情或病員體質特殊而發生不可預見,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三)發生難以避免的併發症;
(四)由於病員及其家屬不配合診治而造成不良後果的。
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四十八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衞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區、縣或醫科大學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爭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衞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希望可以對您的問題有所幫助,更多關於醫療事故方面的問題,如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有哪些?醫療事故賠償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歡迎您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詳細的分析解答,讓您更好的瞭解醫療事故方面的法律規定。
-
一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原則上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用藥範圍、診療項目等確定,實行一次性結算。(二)誤工...
-
醫療損害的賠償是怎樣的?
1、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
-
醫療責任保險追訴期是如何確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的追訴期認定:1、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
-
醫療事故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