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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怎麼索要醫療事故保險費

在遭遇醫療事故後,如果購買了保險的,這也屬於意外傷害,是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給予保險費的,行為人應及時索要。
第一,備齊所需單證
保險公司為防止有人提出無根據的或誇大的索賠,一定會要求被保險人在指定時間內提供損失證據並説明詳細情節。不論是什麼險種,受益人均需準備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户口本軍官證、士兵證均可)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繳保費的發票,若委託他人辦理索賠手續的還需填寫委託授權書。
第二,準備醫療分割單
如果被保險人有公費醫療,單位和社保已經給報銷了一部分,那麼需事先向保險公司出示由單位開具的醫療費用分割單,並註明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總額和單位已支付的費用,連同原始單據的複印件一起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依據上述材料在醫療費用的剩餘額度內進行理賠。
第三,進行事故調查
資料收齊後,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開始着手進行調查。保險公司也許要求客户配合公司進行調研,並提供附加材料和證據。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有隱瞞病史的帶病投保或被保險人沒有親筆簽名等情況,都會給索賠工作的順利進行帶來障礙。最後,保險公司將審核、計算、確定賠付金額,並通知客户前往領取保險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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