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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是哪個呢?

相信大家都有在雜誌,報紙上看到過有關醫療事故話題的文章,在現實生活中也會發生一些醫療事故,那麼當我們遇到醫療事故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大多數人都不是很瞭解,那麼我們今天來看看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有哪些呢?鑑定的機構主要包括了:自行鑑定、行政鑑定、司法鑑定。

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是哪個呢?

(一)自行鑑定:也就是説由自己來找別人來鑑定,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工作中遇到這種問題會自己去找一些有專業性的檢測機構來為自己鑑定,或者找知名的專業人員來檢測,鑑定,為你提供一種科學的依據為你解決問題。

(二)行政鑑定:就是找國家行政部門相關人員來幫你鑑定,國家行政部門相關人員會依據法律,法規,在幫你處理醫療糾紛的時候會對問題的專業性進行判斷,然後把這個問題歸屬到相關的鑑定機構或者法律法規專門規定的檢查,鑑定機構進行檢查,評估與判斷,最後國家行政部門相關人員會將最公平公正的結果展示出來,以最科學的依據來解決。

(三)司法鑑定:就是在發生醫療事故的時候,人民法院接受到你的訴訟然後依法履行它的職權,或者是與訴訟有關係的人員自己去尋找有相關專業的人員或者機構來為自己提供鑑定,測評,分析。為這次醫療事故的解決提供一種合理,公平公正的方法而從事的一項司法鑑定。

下面還有幾點要注意的是:

自行鑑定的結果是可以當做醫療糾紛處理的憑據,如果自行鑑定的介紹有問題就不可以作為醫療糾紛處理的依據。通過行政機構進行鑑定的醫療事故,如果調查的結果沒有問題,法院會再次審核並賦予它法律效益,審查合法之後它就可以作為醫療事故訴訟的一個有力的證據。

司法鑑定的醫療事故它是具有司法權利的,有司法權威的,如果自我鑑定,行政鑑定的結果有問題的話,最後的決定權是屬於司法機構,司法機構的權威性是其他兩個機構無法逾越的,在現實生活中通常都是以司法鑑定為主的。

自行鑑定,行政鑑定,司法鑑定這種鑑定分類是以業主為劃分的

各種鑑定方法都有它的優點和缺點,民間鑑定是比較普遍的,市場性質比較強,主要是以利益為主的,就是買和賣的關係,委託人的地位比較高,他們主要是為委託人服務的,這是他們的一大優點,缺點就是調查的結束比較片面化,沒有那麼容易被他人所接受。再來看看司法鑑定機構,它有優點是調查結果比較可信,缺點就是花費時間比較多耗費人力物力比較大。

標籤:醫療事故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