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多久時間?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發生醫療事故後,為了保障後續的合法權益,一般都需要去專門的相關機構進行醫療技術鑑定。醫療事故的鑑定時限、法律規定等具體包括哪些呢?接下來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總的流程來看:
1.有資質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相關組織機構或者醫學學會等,需要在受理此類事故鑑定的日期開始,在五天之內告知事故當事人各方進行醫療技術鑑定的相關的材料清單。
2.而需要進行鑑定的醫療事故當事人各方應該在接到相關的材料通知後,十天的期限內向有關機構上交材料,並且需要進行書面文字陳述以及準備答辯事宜。
3.接下來相應的醫療技術鑑定的相關組織機構收到相應的材料、書面陳述和答辯等信息後,需要在一個半月以內根據規定出具正式的事故技術鑑定書。
所以,從當事人提出申請到最終得到醫療事故鑑定書至少需要2個月的時間。
根據這個鑑定的流程來看:
1.當事人各方對於鑑定結果的出具都應耐心等待,不要着急,因為根據流程焦躁情緒也無助於鑑定的進行和問題的解決。
2.從目前各地彙總的醫療事故法律糾紛,每個地區的醫療事故鑑定所需時間有很大的差別,每個地方的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承擔着不一樣的工作量,如果工作量較小,出具鑑定結果的時間就會較早一些。
3.相反,如果鑑定機構事務繁忙,工作量巨大,鑑定結果書出來的時間就是較長。最終實際可以出具鑑定書的時間,需要當事人和當地鑑定機構具體溝通。
4.若當事人各方對於首次的醫療技術鑑定結果有疑問,可以在收到再首次收到醫療事故鑑定書半個月內向相關的醫療衞生機構申請再次鑑定,最大程度保證鑑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權威性。相關的衞生健康部門收到再次鑑定的請求後,一週之內會根據情況提交到省區市直接管轄的醫療鑑定組織機構進行再一次的鑑定。
那麼有資格提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當事人提起鑑定的時限是多久呢?
1.根據醫療事故處理的法律規定,當事人應該在清楚知道自己身體受損失起1年的時限內向衞生部門申請事故鑑定。也就是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有效期的一年的時間。
2.若當事人已死亡,死亡後也是在一年的有效期限內申請鑑定。
3.如果對當事人的損害是很多年之後才感覺到的,有效期限是從發現收損害的時間算起到一年之內。
4.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當事人受損害已經超過二十年的時間之後,再提起鑑定申請,法院是不予受理和保護的,因為時間過久,鑑定也沒有實際價值和説服力。
5.因此,作為醫療事故受害方,當自己接受治療後感覺到異樣有問題後,如果對治療有很大疑問,應該及時和醫療機構相關部門交流或者諮詢相關的醫療專家。避免因為拖延錯失了事故處理的最佳時間和法定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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