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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律師的選擇標準是什麼

醫療糾紛律師的選擇標準是什麼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糾紛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1、不去複印、封存病歷而貿然向法院起訴;

  2、只複印病歷而不對病歷進行封存;

  3、對死亡原因有爭議的患方,未作屍檢而起訴;

  4、認為只要存在損害後果或經濟損失就認為醫院有過錯的患者;

  5、憑感覺或直覺認為醫院有過錯,,不請專業人士分析,不明白醫院的過錯所在和了解相關醫學依據就直接起訴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