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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器官一般補助多少

一、捐獻器官一般補助多少

捐獻器官一般補助多少

器官捐贈一般是無償的,但實際情況下可能給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比如住院醫療費用的減免、捐贈者家庭的醫療保險、困難救助、學費優惠、税收減免,包括殮葬費用等都可以納入考慮。

捐贈器官所在地地方紅十字會登記。設區市、縣(市、區)紅十字會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省紅十字會。地方紅十字會可以委託醫療機構進行登記,醫療機構應當將登記情況在三日內報送所委託的紅十字會。滿十八週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獻活體器官,捐獻前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捐獻人捐獻活體器官,應當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願意死亡後捐獻器官的,應當有同意捐獻的書面證明。只有同意捐獻的口頭意思表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二)沒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三)沒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親屬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四)沒有任何近親屬的,有其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員會、養老機構等組織以及二名醫師的書面證明。

器官捐贈器官捐贈就是當一個人被診斷腦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機和藥物維持生命體徵時,基於個人生前的意願或家屬的同意,以無償捐贈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贈給瀕臨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讓他們的生命得以延續。身體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將自己的一個腎臟或部分肝臟捐贈給親屬或配偶。器官捐贈的範圍器官捐贈的範圍包括細胞捐贈、組織捐贈和器官捐贈。細胞捐贈從一個健康人的體內提取有活力的細胞羣,輸入另外一個需要救助的病人體內。臨牀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贈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組織捐贈將人體的部分組織捐贈給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

二、有關於器官移植的法律規定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

 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執業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 

(二)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設備、設施; 

(三)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牀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 

(四)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

遺體捐獻補償金但是按照實際的情況要進行不同的判斷,因為器官捐獻的登記、分配、保存、器官的獲取等都會涉及必要的經費需求,考慮到器官捐獻者在醫院治療過程中的醫療費用負擔和捐贈者的困難,所以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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