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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官費一般是多少

商標2.04W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那麼,商標續展官費一般是多少?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商標續展官費一般是多少

商標續展官費一般是多少?這是很多續展商標的朋友都想了解的一個問題。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商標續展申請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知識產權,商標局官費是2000元;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註冊,商標局官費是2500元。代理費用一般是500-1000元。

例如某商標註冊有效期為:1997年6月15日至2007年6月14日,2007年6月14日到期的前6個月內(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6月14日),為正常續展期,商標局續展費用為2000元;2007年6月14日後6個月內(2007年6月15日至2007年12月14日)為寬展期,商標局另加收500元續展費。過了寬展期2007年12月14日,未續展,商標將被註銷。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註冊證書申請續展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於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裏的商標進行對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商標轉讓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後週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週期長。

對商標進行續展主要是為了能夠延長法律對商標的保護期限,這對商標權人來講是十分重要的,而在申請續展的時候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通常為2000元。更多商標續展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

標籤:官費 商標 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