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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醫療詐騙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醫療詐騙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2021醫療詐騙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醫療詐騙的立案標準,就是普通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二)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2.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

3.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5.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二、遭遇醫療詐騙應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遭遇醫療詐騙找以下部門投訴:

(一)追究醫療機構的民事責任,請求調節或起訴;

(二)追究醫療機構的刑事責任,找公安報案;

(三)追究醫療機構的行政行為,向衞生行政部門投訴。

三、醫療詐騙屬於醫療糾紛嗎?

1.醫療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未發生的人體損害事實或隱瞞人體損害的真實原因,騙取財務的行為。

2.醫療詐騙構成詐騙罪必須具備四個構成要件,即犯罪的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犯罪主體,是指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犯罪行為並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人。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具備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虛構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並希望他人信以為真,上當受騙。

3.醫療詐騙常常表現為:虛構不存在的人體損害事實,如故意主訴疼痛,故意捏造病情;或隱瞞人體損害發生的真實原因,如損害是由自身病情造成的;或本來是由於另一種非醫療方式造成的,卻將損害後果歸結為是醫療差錯造成的。

4.醫療詐騙不同於一般的詐騙,其前提是當事人自身受到了人體損害,有時還非常嚴重,甚至必須採取手術等創傷性治療方式,因此,假象常被真相所掩蓋,使性質的認定趨於複雜。詐騙者也往往利用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不敢聲張,息事寧人的心理,屢屢得手。

在許多領域都存在詐騙行為,這些領域也包括了醫療領域,醫療上的詐騙能否構成詐騙罪主要還是在於詐騙的數額多少和詐騙的情節情況,法律上也明確表示根據詐騙數額的大小以及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大小給予詐騙者相應的懲罰。

標籤:詐騙 立案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