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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合作報銷範圍

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報銷範圍:
(一)農村合作醫療住院費用:住院期間的治療費、藥費、化驗費、檢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可報費用及特殊病種的門診可報醫療費用,醫療報銷範圍可參考本省的藥品報銷目錄。
(二)農村合作醫療特殊病種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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