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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訴訟怎麼打

患者一方要打贏官司,仍然要舉出比較充分的證據。一般來説,下列證據是不可少的:

醫療糾紛訴訟怎麼打

1、患方的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患者身份證複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還需法定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及户口簿複印件,以證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況。

2、病歷資料複印件,包括患者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小結等。

3、患者或家屬的誤工證明,如工資單或單位出具的工資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無業證明。

4、相關費用單據和清單,包括相關的醫療費單據、護理費單據、營養費單據、交通費單據。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