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鑑定標準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生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可以分成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傷殘的,
二級醫療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是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呢,造成患者明顯的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根據這四級醫療事故,其中呢,按照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了傷殘等級的一到十級,在此處。
需要另外指出的是2010年咱們國家《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實施之後呢,醫療事故這個概念,在法律實踐當中,了用的越來越少,甚至對於醫療糾紛案由都已經更改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因此,醫療事故的鑑定在司法實踐當中也是越來越少用,所以呢,建議患方當事人慎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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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必備條件是什麼
(一)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二)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有違法違規行為所謂違法違規行為是指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規範、常規的行為。(三)必須有人身損害的事實發生,且該人身損害應當達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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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責任怎麼分類
在發生醫療事故之後,如果傷害已經發生了就需要了解後續責任承擔的事宜,只有及時的打起精神來處理事故後續事宜,才能夠保證醫療事故的當事人雙方都不會因為事故而影響到日常生活太久。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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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範圍包括哪些
醫方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一過性傷害,未盡告知義務均屬於鑑定範圍。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行為對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對患者名譽權、隱私權和知情同意權的侵害,是醫療行為所引起的對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實和後果。依照法律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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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可以直接起訴嗎
先鑑定再起訴。一般是先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如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那麼可以以鑑定結論為依據向法院起訴,並要求醫院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如果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但是醫院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則可以依據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一百零六條的規定,提起民事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