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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傷殘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有幾個等級?醫療事故傷殘鑑定的標準是什麼?請閲讀以下文章,瞭解醫療事故傷殘認定相關知識。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標準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將醫療事故按照對患者個人生活的損害程度分為四個層次: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

二次醫療事故:對病人造成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造成嚴重功能損害的;

三級的醫療事故是指對患者造成了輕微的殘疾,或者對他們的器官組織引起了損害,並引起了一些功能障礙的。

第四類醫療事故:對病人造成明顯人身傷害或者其他後果的。

分類標準:

(1) a類醫療事故

死亡。

(2)甲乙類醫療事故

(二)重要器官喪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功能喪失,特殊醫療依賴,完全不能自理的。例如,在下列情況之一下:

1. 植物人狀態;

2. 極度嚴重的智力遲鈍;

3.臨牀判斷不能恢復的昏迷;

4. 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無法恢復,由呼吸機維持;

5. 四肢癱瘓,肌力0級,臨牀上無法恢復。

(3) a類醫療事故

器官喪失或完全喪失功能,無法補償其他器官,可能有特殊的醫療依賴,或無法照顧大部分生命。例如,在下列情況之一下:

1、 雙眼球提取;或雙眼物鏡檢查證實無光感;

2、 小腸90%以上消失,功能完全喪失;

3、雙側功能腎功能喪失或孤立性功能腎功能喪失應採用透析替代;

4、四肢肌肉Ⅱ級(等級2)低水平(包括Ⅱ),臨牀判斷無法恢復;

(4)乙級醫療事故

器官喪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嚴重功能障礙、可能有特殊醫療依賴或終生不能自理的病例之一。例如,在下列情況之一下:

1. 嚴重的精神發育遲滯;

2. 經客觀檢查證實的單眼眼球摘除或啞光感覺;眼結構損傷矯正視力< 0,02、視野半徑<50,閃爍視覺誘發電位(VEP) P100波潛伏期延長>160ms(ms)。

3.完全喪失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

4. 上頜骨和下頜骨完全缺失,面部軟組織缺損大於30cm2;

5. 全肺一側缺失,需要進行胸部矯正;

6. 肺功能受到嚴重損害;

7. 如果還有經常性的功能不全,並且新功能是四級,

8. 還有是經常性的新功能的不全,另外也伴有不可控的狠嚴重的心律失常。

9. 食管閉鎖,依賴造口術;

10. 肝臟缺損3/4,嚴重肝功能損害;

11. 膽道損傷對肝功能造成嚴重損害;

12. 全胰腺缺失;

13. 腸道缺損大於3/4,普通飲食不能維持營養;

14. 部分腎損害和部分失代償;

15. 雙側睾丸及副睾丸缺損。

標籤:醫療事故 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