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一、醫療事故鑑定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出台的醫療事故標準,例舉的情形是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並且該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
也就是説,如果由於患者及其家屬是由於“工傷事故”來醫療機構求診、治療,並且發生“醫療糾紛造成傷殘的”其傷殘標準可以作為日後,與所在單位要求“工傷待遇”的依據和標準。兩者的鑑定標準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這樣看來在醫療事故鑑定中“定殘”等等事項對日後其他糾紛的處理都是很重要的。當然,如果地方性法規對此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醫療事故鑑定標準
一級醫療事故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狀態;
2、極重度智能障礙;
3、臨牀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
4、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
5、四肢癱,肌力0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分為四個等級,如果在醫療中對患者造成了明顯損害的,比如損害健康等等的可以説是最小的傷害,就是四級傷害,依次類推,造成死亡等等就是最高的醫療事故等級,這種情況下醫療賠償需要醫院全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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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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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找誰
醫療事故鑑定一般找醫學會。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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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醫療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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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
一、醫療損害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醫療事故鑑定一般要是現在申請鑑定,那麼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