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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休金怎麼算的,有什麼規定?

北京退休金怎麼算的,有什麼規定?

一、北京退休金怎麼算的,有什麼規定?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xx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儲存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XX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 (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XX年10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二、退休金什麼時候發?

1、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準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準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1)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3)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5)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後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後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

在北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達到了退休的年紀,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了,退休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的。如果員工是提前辦理的退休手續,退休的時間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退休之日。

標籤:北京 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