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補貼措施的程序是什麼
行政賠償律師解答2.28W
依協議的規定,補貼是指由一締約方境內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提供並由此而授予各種利益的財政資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持。這一定義表述了補貼的如下特徵:
(1)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不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中央政府及相關機構,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屬的各種體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級政府。此外,政府行為還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為和政府幹預下的私人行為。
(2)補貼是一種財政性措施。補貼應為政府的財政性干預行為,即是由公共帳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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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起訴期限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無論賠償義務機關在什麼時間作出賠償規定,起訴期限的起算點均為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遞交賠償申請之日,期限為3個月。《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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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附帶提起行政賠償可以嗎
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或者因具體行政行為和與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其他行為侵權造成損害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立案,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合併審理,也可以單獨審理。【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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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財產損失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賠償範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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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